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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邵文滨被杀案研究 回复: 0 浏览: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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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作者:杜鹃 时间 2016-8-5 20:12:59 序号:7526
 
  邵文滨被杀案研究

邵文滨,浦东人,生于1883年,他奶名阿六,早年在跑马厅当过马夫,所以又名马夫阿六。会武术,入帮会,据说辈份不低,也是位“大”字辈人物。但不知为何他学唱本地滩簧,竟成为一代申曲大家。后来却因看不惯申曲界良莠不齐,去从事过电影业,创办强生影片公司,拍摄侦探武侠电影,既当监制,又当导演,还当演员。也不知为何他又脱离电影业,去开赌场,成了花会大厂的老板。
1933年,他五十岁,当时他有一个哥哥邵文荣,六十三岁,在轮船上当茶房。还有一个儿子邵官林,十八岁。他们都住在法租界恺自迩路(即金陵西路)芝兰坊十九号。
这年的七月,因租界当局打击赌业,缉捕花会首领,再加上邵文滨与开花会赌厂的其他人结怨渐深,他自觉住在家里不安全,所以另开旅馆当临时寓所。
七月二十八日下午,邵文滨在逍遥池洗完澡,去西藏路远东饭店会见朋友,直到晚上八时,他才走出远东饭店,乘上黄包车,想去家中吃晚饭。
当他的车子向南走过大世界,转进华格臬路(即宁海西路),在走近李梅路(即望亭路)口时,已有人出其不意,一哄而上对他开枪,邵文滨开始还能奔跑躲避,但不知失足滑跌,还是已中弹负伤,倒地后又被枪杀,连中五枪,顿时气绝身死。当时他位于华格臬路210号门前。
凶手见目的已达,即四散逃窜,其中一个凶手穿进鸿兴坊弄堂逃入爱多亚路(即延安中路)公共租界方面,这时新闸捕房的中国和印度巡捕已闻声赶来,因后面有人追捕,凶手开枪拒捕,巡捕也拔枪还击,这个凶手身中十四枪,倒在南京大戏院对面的路口。
当时因为双方开枪,路边乘风凉的居民有四人不幸中了流弹,范中义、胡□众、沈兆荣、老妪谈周氏伤及足腿,于是新闸捕房派人把伤重还未死的凶手和四个无辜受伤者送进仁济医院抢救,那凶手因伤重到医院就死了。
接着法租界捕房派人把邵文滨遗体和凶身尸身送入验尸所,第二天报请第二特区法院派人检验。后来邵文滨遗体由家属收殓,凶手因无家属具领,当时由同仁辅元堂负责殓埋。
事隔一个半月,到九月十六日,《申报》登出新闻:暗杀邵文滨一凶手被逮,并说“凶手张炳荣直认杀邵,言系汪士龙出面指使”。(因当时报上所登人名前后有差,所以此处仍照原样——整理者)
这个张炳荣是怎么抓到的呢?
因为邵文滨被暗杀案事关重大,邵文滨是上海名人,江湖上也辈份不低,竟遭枪杀,就不是一般的刑事凶杀,所以法租界捕房严厉对待,侦骑四出,力图早日破案。
而这时,公共租界的新闸捕房却传来信息,他们的中、西侦探因搜捕盗匪,在新闸路鸿福里六十八号内拘捕到张炳荣一名,查系暗杀邵文濱案内正凶之一,马上通知法租界捕房,由特别机关督察长金九林派正探目张子楹、钱裕民,偕探员张春胜等四人,赶往新闸捕房,将张炳荣连夜提回捕房,暗杀案至此始有眉目。
这个张炳荣是宁波人,原名张炳云,年仅二十一岁,绰号小宁波,当过漆匠。四年前(1929年春)十七岁时因犯私藏枪械盗劫罪,被公共捕房抓捕并送第一特区法院审判,并于1929年2月25日判处徒刑四年二月,褫夺公权十年,在坐牢时,恰好逢到大赦,于1932年11月27日释放出狱。
1933年9月14日张炳荣被新闸捕房捕获,连夜移送法租界捕房。9月15日上午解送第二特区法院,由熊彙萃推事开刑一庭提审,当时还有捕房律师顾守熙在场。
据顾守熙说,在法租界捕房因已问过张炳荣杀邵案经过,他直认不讳,所以即命收押,但法租界捕房还须详细侦查主使人及同党,所以向法院申请延期两星期再审,先暂将被告羁押。
而法院在讯问张炳荣时,张炳荣说,他过去当过漆匠,现无事可做,也无住所,这个案是汪士龙主使,纠合在逃的陈长根,已被击毙的石四根和我四人同去暗杀,邵和汪同是花会中人,因结仇所以汪要杀邵,汪还应允事成之后给吃俸禄。
于是法院决定批准法租界捕房请求,于两星期后的9月29日再审。
两星期后,在9月29日再审时,法院叫来了邵文滨的哥哥邵文荣和儿子邵官林,熊彙萃法官问邵文荣,你弟弟被打死,你知道吗?邵文荣说,当时我在家里,不知他被打死。而邵官林则说,父亲此次惨遭暗杀,我请求弄清真相。
再审张炳荣,他说,在逃之王士龙(即前之汪士龙——整理者)与死者为花会结下仇隙,事前由王士龙约我与陈长根及已死之李世根(即前之石四根——整理者),在月宾旅馆商量杀邵计划后,于廿八日由陈长根给我手枪一支,同行至大世界门首,见死者由西藏路坐黄包车到来,我们即尾隨到华格臬路李梅路口,由陈长根首先开枪,随后我也开枪,而李世根亦开枪,将邵打倒于地下,我和陈向西奔逃,李世根向东逃至南京大戏院对面被巡捕击毙。
法院核对供词,约期10月13日再审。
10月13日又延期到10月19日,熊彙萃法官开庭续审,张炳荣所供与前相同,于是法院当庭为张炳荣指定徐延年律师为他辩护,并决定约期宣判。
10月23日上午,熊彙萃法官开庭,判决张炳荣累犯共同杀人,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裁判肇定前羁押日数以二日抵徒刑一日。
但张炳荣此时却翻供了,他把原审所供各点全部推翻,否认同往杀人,不服原判,上诉到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于是,江苏高等法院开调查庭审理此案,经过一番调查,在11月25日,又由庭长郭德彰偕樊、孙两推事会同首席检察官赵士北,特开合议庭审理。张炳荣翻供说,我不过知道此事之详细起因,实由某等四人起意,邀集已死之李四根与在逃之陈长根、李兰弟、汪士龙等同往,李兰弟由汪邀去,我因下身患横胘鱼口病(一种性病——整理者),出事之夜,睡卧在褚家桥立兴小客栈内,当时实未同去,且我在英租界为盗案办过四年,放出未久,岂敢再犯杀人案,我实情寃枉被捕,请求调查平反。
这样,他又多供出一个叫李兰弟的人,使自己脱出四个凶手之外。
而法官也仅在法庭上核对口供,让他听候改期查明再讯。
我分析张炳荣此时翻供的原因,一是他原不知会判得那么重,二是想还有人没抓住;也不会马上判刑;三是江湖重义气,按规矩顶一下罪也无妨,当初合议时应有过约定。但当知道只有他一人被判十五年重刑,他觉得太不划算,于是翻供要脱掉干系。可让他万万没想到更严重的后果在一个月后。
12月26日,又是这位郭德彰庭长偕樊、孙两推事到刑三庭宣判,原判决撤销,这时张炳荣应高兴一下,但后一句是:張炳榮共同预谋杀人,处无期徒刑。这下对張炳榮打击很大,他没想到会因上诉而加重刑罚。但他仍是不服,要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1933年就这样过去了,邵文滨被暗杀案的主使人在逃,抓住的那个还在翻供,案子进入僵持状态。
又过了两个月,又一信息让侦探们为之一振,有一绰号烂脚小宁波的大盗徐桂发,一月三十日下午五时许,在福煦路一百二十八号半门牌家内设宴,为同党庆功,法捕房马上出动,一举抓到徐桂发与同党陈金昌,陈荣生,张其福,张桂宝,陈克俭及收赃之张阿三,嫌疑人陈树棠(系徐桂发之妻弟在美领事署听电话),殷天成等八人,查得徐桂发、陈金昌、陈荣生三人于上年七月间,在华格臬路暗殺花會巨頭邵文濱等。
这个徐桂发的团伙连杀带抢劫做了十多起大案,但暗杀邵文濱一事却仅在《申报》透露了一下再无下文,可能是只有传说而无口供,所以此案即不再与暗杀邵文濱有关了。
又过了几个月,張炳榮为了要翻案,在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时,又供出了曹阿五、石老虎等参与会议主使暗殺,法院似乎也不再信任他,他也被作为杀人重犯从看守所押送特二监狱去了。
七月间,法捕房为打击花会赌博,在霞飞路五凤里东昌旅馆十五号房间,抓获钱阿金、石老虎(又名阿泉)等五名(当时把这些人叫花会党徒——整理者),也是解送第二法院审问,法院判处石老虎徒刑六月,罚金五百元。这时捕房因石老虎与杀邵案有关,又把石老虎提去侦查,再从特二监狱提出張炳榮来对质。
8月22日,由李昌年法官提审張炳榮,捕房律师费席珍在场依杀人罪起诉石老虎,但石老虎否认暗杀邵文濱,而又发现張炳榮并不认识石老虎,于是只好休庭再查,改至8月28日再审。
8月28日,再审时張炳榮供说,我前在曹阿五家为茶房,去年某一天,听到曹阿五、石老虎、姚连生、卢老七、李兰弟等在德行里二号曹家商议暗杀邵文濱计划,当时所见石老虎身材矮小,面黑扒牙。后来又听陈长根对我讲,杀邵的主使人是石老虎。
而问到那个叫石阿泉的人时,他说他不是石老虎,也与曹阿五、卢老七、李兰弟等素不相识,是个做板箱生意的,这次被抓是偶而为花会望风,不敢有杀人之事。并由朱殿卿律师代为辩护。
这时又有法捕房侦探□步广上堂说,張炳榮在捕房与石阿泉对质时,亦称与石不认得。
李昌年法官于是只好决定查明后再审。
到9月15日,李昌年法官再审石阿泉,石阿泉矢口否认,而这时張炳榮又闪烁其词,经捕房律师与石阿泉之律师辩论之后,李昌年法官定9月21日宣判。
9月21日,此案对石老虎、卢老七等人的判决又是对張炳榮的一大打击,法院认为侦查无证据,不予起诉。而对張炳榮的上诉,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同时对在逃的王世龙一名(即首犯汪士龙——整理者)抓紧缉捕。
就这样,1934年过去了。
就这样,1935年也过去了。
邵文滨被暗杀案只有張炳榮一人落网,而他还在不停地叫冤!
1936年过了大半年,恰在邵文滨被暗杀的三周年又一个月后,9月2日,法捕房接到眼线密报,共同暗杀邵文濱的王世龙,藏在公共租界新闸路新康里内,遂由西探督察员格来利希率同华探孙兆荣等,于当夜九时会同新闸捕房派探按址去将王世龙抓获,移提归案,9月3日下午二时半,解送特二法院刑一庭,由庭长王纲煦提审,王世龙,年四十一岁,丹阳人,王世龙到案后供出同伙钱阿金,于是法官决定由警务处须详加侦查,延期二星期查明案情后,再予审案。
而这个钱阿金,绰号麻皮阿金,正是两年前与石老虎同案被捕的花会党徒首犯,当年他也被处徒刑六月,罚金五百元。但无人提及他参与邵文滨被暗杀案,这次由王世龙供出,也算是同类相聚,疏而不漏。
9月6日下午三时,法捕房查得钱阿金住在公共租界麦根路永平路七十号,由探王成贵会同公共捕房派探按址将钱阿金拘获,提回法捕房,9月7日解送特二法院刑一庭,法官决定与王士龙并案审理。
9月23日上午,特二法院刑庭长王纲煦偕书记官高炎在刑一庭提审王、钱两人,警务处律师顾守熙陈述案情(当时的警务处律师相当于起诉的公诉人——整理者),这时比原先又更知情,所以顾律师说,警务处现依刑法二七一条杀人罪,与二六七条,二六八条意图营利、聚众赌博花会罪,对被告王世龙、钱阿金两人起诉。顾律师说,被害人邵文滨于民国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晩上被人暗杀身死,后捕房拘获凶犯张炳荣,经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据张供事前由王世龙开月宾旅馆商议,邀张炳荣、李兰弟、四根、陈长根等杀邵,并由王访明邵在远东饭店,每日晚上经过李梅路华格臬路,遂于七月二十八日晩上将邵实行杀死。现王在捕房供认杀邵经过,并供出钱阿金,请求依法讯办。
但法官问案时,王世龙和钱阿金都否认参与商议暗杀邵文滨之事,与邵并不相识。王世龙还供说与张炳荣有仇,因张炳荣发帖子给我,我未送礼,他向我要还帖子,口角争吵,我打过他,他怀恨咬我,实未参加暗杀邵文滨,在捕房所供,实因吃苦不过,胡说供认。
钱阿金说,在捕房并未供认参与杀邵之事,仅认做过花会望风,因拿不到工钱,即停歇不做,现寃枉被诬。
这两人一个翻供,一个叫冤,还延请吳凯声、黄修伯、王寿安三律师辩护,可知他们当时的实力。
这时,因重要证人张炳荣未提到案,而时已近中午,不及提讯,于是改在下午二时继续审讯。到下午三时,王庭长仍到刑庭续审,先由证人张炳荣供。
他说,我实无参与暗杀邵文滨之事,冤枉被捕,判处无期徒刑。事前与王世龙相识,他约我到春江旅馆去遇见陈长根,陈荐我到曹阿五家当茶房,在曹家听见曹阿五、赵连生(曹之女婿,前作姚连生——整理者)、李兰弟,还有一人不认识,商议要杀死邵文滨,王世龙并不在场,我与钱阿金亦不认识,后来据陈长根对我说,由伊与李兰弟,四根,小毛等同去,将邵打死,原因为抢开花会。我与王世龙并无深仇,不过回想我当初因认识王世龙,他叫我到春江旅馆去碰见陈长根,叫我去做茶房,致被拘捕,故供出王世龙的。
庭上再审王世龙、钱阿金二人,仍矢口否认杀邵之事,经一再驳诘,王、钱二人始终否认,结果法庭决定改期十月一日再审。
而此案一直拖到11月10日,才进入辨论阶段,当时由王庭长会同王任检察官在刑二庭续审,先传各证人讯问后,质之王、钱两人,仍矢口否认是杀邵文滨之主使人,并对曹阿五等俱不相识。而法庭则认为案情已明瞭,命开始辩论,即由警务处代表顾守熙律师与被告等之辩护人吳凯声、黄修伯、王寿安三律师互相辩论,过后,法庭宣告辩论终结,定期11月17日宣判。
这时,钱阿金的辩护律师请求交保,法官说,上海市公安局和第一特区法院都来文要提钱阿金去审讯,不能交保。于是由法警将两被告带下还押。
11月17日下午二时,还是由王庭长在刑一庭宣判,判决王世隆(即王世龙——整理者)为共同杀人累犯,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夺公权十年;共同意图营利、聚众赌博累犯,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徒刑十五年,褫夺公权十年。钱阿金为共同意图营利、聚众赌博累犯,处徒刑二年,并科罚金五百元,罚金易服劳役,以三元折算一日,被诉杀人部分无罪。但王、钱二人在公共租界范围犯罪,日前曾由公共捕房禀请特二法院备文 ,向特二法院要求移提,法庭通知候判决后,再来迎提。但当天对王、钱二人宣判后,公共捕房未派人到案,所以法官将被告等还押候核。
这时,王、钱二人必不服判决,于是和张炳荣一样,也上诉于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而法院照例再开调查庭,经调查庭查讯终结。
1937年1月28日,由刑庭长吳廷琪偕陈、王两推事,董检察官,在刑三庭开合议庭审理,警务处仍由顾守熙律师出庭,上诉人等延朱殿卿(之前曾任石老虎之律师——整理者)、王修伯律师等辩护,庭上再审王、钱两人,都否认计划杀死邵文滨与开花会之事,都说是被诬逼供招承。又提张炳荣到案质证,还是供词闪烁,于是法庭审核全案供词,认为案情已明,命开辩论后,宣告终结,定期宣判。上诉人等还押看守所,张炳荣仍送回监狱执行。
这个案子的追踪报道材料,《申报》到此为止,没有再刊登相关新闻。对王、钱两人最后判决在此也基本可定,应是维持原判。如有机会,我想再去上海档案馆看看有无暗杀邵文滨一案的原始档案。
在此,还有两个插曲在《申报》上有登载,我也想说一下,可供补充相关史料。
那个一直在翻供的张炳荣被判无期徒刑后去了北新泾的部辖第二监狱,而在王、钱二人到案后又把他提去质证,暂押在特二区监狱内。这时,他又控告了一个法租界警务处十二号西探渎职受贿,放纵案内要犯陈双耳,并伤害张炳荣本人。
1937年1月19日下午三时,孙彭衔法官在刑二庭对张炳荣进行讯问,张炳荣说,去年11月3日,因要提去质证,但在捕房一直不问,到21日始提我出来,但十二号西探不问情由,打我二拳,因之受伤吐血。我心不甘,又报告杀人案內关系人陈双二(前作陈双耳——整理者)住址,叫他们去拘捕,但他们拖延不捕,让陈逃走。求法官查办伸冤。法官问打你的西探是法国人还是俄国人?张炳荣说,他对我说二句中国话,大约是法国人。法官于是表示待调查后会处理此事,并把张炳荣送法医处验伤后仍送回监狱,还对张说,如查明是法国人打你,不能在此控告,应向法国领事署起诉。
三个月后,《申报》上说,张病已愈,而法院方面以十二号西探是法国人,享有领判权(即由领事裁判定案——整理者),中国法院不能受理。1937年4月28日,孙彭衔法官在第五法庭对张炳荣进行讯问,解释案由,并当庭告知不受理,张炳荣仍送回监狱执行。
这是一个在不平等条约控制下“依法办事”的一个案例,既屈辱,又无奈。
再一个是在张炳荣举报中涉及邵文滨被暗杀案而又无证据释放的卢老七,从《申报》的另一则新闻可见这卢老七还真是江湖上一个名人。
卢老七,即卢文英,著名女流氓(《申报》在当时直呼其女流氓也很有胆量——整理者),人称花会皇后。南翔人,1937年时三十六岁,先开咸肉庄妓院,后与花会领袖毛阿祥、高兰生、石老虎、邵文滨等,合伙开设花会大厂。1933年间由法捕房查拘时逃逸,后经特二法院出票通缉。直到1935年12月5日始被法捕房探员在公共租界云南路育仁里五号内将卢文英缉获,提解到特二法院,判处徒刑二年,罚金二千元。上诉期内准交六千元铺保。但她不服原判,上诉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结果还上诉成功,减处徒刑一年六月,仍处罚金二千元。送入马斯南路特二区监狱执行。半年后,她因怀孕足月,请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裁定准交二千元店保出外待产。她出狱后生一儿子,半年后仍不回监,对狱中称病未愈,请求延缓。1937年5月27日典狱长批示不准,命她回监,如有病可由监狱移送医院治疗,于是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传保人到案,限期将卢文英交案,以便送监。
由此例看到,尽管当时的上海环境并不如人意,但一些执法者还是尽力执法,起码在程序上还是要“依法办事”的。
再来对邵文滨被暗杀案作些研究,我认为重读此案过程,此事总有些蹊跷。
一是邵文滨和一些人合伙开设花会大厂,真有那么大的利害冲突要导致用枪来杀他?
二是以邵文滨在江湖行走多年,开花会大厂被捕房追缉有多大风险他会不知?何况捕房还未追缉,他先被同道中人所杀,他事先有的防备竟然无用,那他在防谁?
三是邵文滨的身份犯不着与无名之辈结怨,赌场结怨犯不着用枪暗杀,当时在上海是集团有枪,而这些集团即使是黑社会或帮会也多少有点政治性团体含义。邵文滨在江湖上有怎样的秘密身份?
四是对邵文滨的个人性格和社会关系我还知之不多,但我从他的艺术生涯和一些新闻中可知,他是个有是非观念(或说是有正义感)的人,在个人事业上也是有追求而有才干的人,而且性格沉稳,并非江湖小混混。所以,鉴于当时演艺界中涉江湖人士有些人身份多变,时而失踪,时而墮落,大多与他从事某项秘密工作有关,我倒是认为从一个人的原来为人处事到后来却让人感到意外,总有些不为人知的隐情。
五是看了这个案子参与者那矢口否认而又无可奈何的样子,我认为他们也有隐瞒的理由,只是这些理由我们现在还没有证据来证实此事。如邵文滨坐黄包车时遇枪击,而新闻中一直无黄包车夫的信息;最早四人中,那个最早开枪的陈长根一直无信息;王世龙三年后被捕,但却一直否认杀邵,新闻中也无供述细节,但最后还是判他十五年,而杀人首犯竟不用抵命,这又是为什么?
疑惑要待史料的陆续发现才会真相大白,而有些事恐怕永远弄不明白了。
不过,我在看完邵文滨被暗杀案的破案过程后,却看到了一个很好的老上海题材的沪剧,也看到了一部有浓厚传奇色彩的人物传记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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